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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组织湖北省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宣讲学习
来源:湖北第二师范学院自考 发布时间:2019-04-30 点击次数:
4月29日下午,学校在行政楼一号会议室组织学习《湖北省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党委书记张国秀主持学习,全体校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
招生就业处处长刘儒国从改革方案出台的依据与实施时间、主要任务及特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新高考与传统高考区别、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等内容对《湖北省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进行宣讲解读。
张国秀在主持学习时指出,《湖北省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带来三个方面新的变化,一是学生学习方式将有根本性改变,二是考试方式从单一途径向分类考试转变,三是录取方式从只看分数向多元评价转变。改革将使目前的一张课表向多张课表转变。选择性考试科目将出现“3+1+2”12种组合。自2021年起,本科段招生除提前批次外,实行同一批次录取。她强调,各单位要组织进一步学习,要吃透精神,要深刻理解教学、考试和招生录取方式的改变,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