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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第四批入驻项目的通知
来源:湖北第二师范学院自考 发布时间:2016-03-02 点击次数:
各学院:
为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推进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为广大创业青年学生提供实践锻炼平台,现面向我校学生遴选第四批创新创业入驻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驻的对象
在校大学生。
二、 申报条件
1、大学生创业者,可以个人或项目小组名义申报,申报学生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等不良记录,鼓励跨院系、跨专业组建团队。
2、已注册的创业企业,申请人须为企业的法人代表,是本企业的专职人员,负责本企业主要的技术研发或经营管理,并承担主要职责;对企业(项目)事务有一定的决策权,不得与他方存在劳动雇佣关系。
3、有创业意向并已取得自主创业证的学生。
4、只有创业意向的学生,所创业的项目必须具有现实性和可操作性。
5、创业者须具备一定的项目启动资金和独立承担风险的能力;有固定的工作人员;开展创业活动需经过家长同意,并由所在学院分管领导审核。
已经注册或在省级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获奖的项目,优先考虑入驻。
三、申报要求
1、鼓励大学生开展科技类、文化类、发明创造类创业项目。原则上创业项目应与学生所学专业紧密联系,具有科学性、实用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2、创业项目经营范围不涉及餐饮业、娱乐业、电子游戏室、网吧等,经营的项目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规章制度相抵触。
3、创业项目所从事研发、生产的项目或产品须符合社会经济产业发展方向。
4、创业项目具备可商品化、产业化开发的条件,未来具有一定市场发展潜力及市场竞争力。
四、优惠政策
1、免费提供20—50平方米办公场地、水、电及网络服务。
2、免费提供各类创业培训,定期开展创业沙龙。
3、提供工商注册、财务(税务)代理、创业咨询与辅导等相关优惠服务。
4、入驻企业优先享有各类奖励和项目资金支持。
五、申报材料
1、《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项目申请表》(附件1)。
2、《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项目计划书》(附件2)。
3、家长同意书(附件3)。
4、项目主要负责人及成员的学生证、身份证或毕业证复印件。
5、说明项目技术情况的证明文件及与项目有关的其他有效参考材料(如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大赛获奖证书;已注册的学生项目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等)。
6、创业项目答辩PPT,时间不超过5分钟,简要阐述创业团队、创业项目、市场前景及运作管理等主要内容。
六、申报程序及时间
创新创业项目采取个人申报、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经评审通过,签署入驻协议书后方可入驻。
申报时间:2016年3月1日——2015年3月18日
提交材料时间:3月16日——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