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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2016学年度下学期部分节假日期间教学安排的通知
来源:湖北第二师范学院自考 发布时间:2016-03-02 点击次数:
院教[2016]7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文件精神,2015~2016学年度下学期部分节假日(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放假期间教学安排如下:
一、清明节:4月4日(第6周星期一)放假,全校停课。
二、劳动节:5月1日放假,5月2日(第10周星期一)补休,全校停课。
三、端午节:6月9日至11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12日(星期日)上班,补上6月10日(第15周星期五)的课;6月11日(第15周星期六)有课的班级照常上课,无课的班级公休。
请各教学单位将本通知传达给全体任课教师和学生,做好各项教学工作安排。
继续教育学院参照此通知执行。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务处
二○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文件精神,2015~2016学年度下学期部分节假日(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放假期间教学安排如下:
一、清明节:4月4日(第6周星期一)放假,全校停课。
二、劳动节:5月1日放假,5月2日(第10周星期一)补休,全校停课。
三、端午节:6月9日至11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12日(星期日)上班,补上6月10日(第15周星期五)的课;6月11日(第15周星期六)有课的班级照常上课,无课的班级公休。
请各教学单位将本通知传达给全体任课教师和学生,做好各项教学工作安排。
继续教育学院参照此通知执行。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务处
二○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